手机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020-87300566
   

您的位置:

资源中心

皮具鞋子
服装服饰
广告印刷
家私家具
音响设备
装饰装修

行业分类:

精细化工
烟茶酒
其他行业
机械制造
宾馆饭店
房地产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


各期定向集合资金财产实行独立核算,各自承担风险。

第二十六条  企业进行定向债券融资或者民间资金管理企业进行定向集合资金募集的,应当事先向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自融资结束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融资情况书面报告登记部门。
定向债券融资的企业或者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履行前款规定的登记、报告义务的,有关国家机关、仲裁机构和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定向债券融资的企业和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应当向合格投资者提示风险,约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对定向债券融资的企业和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章  风险防范和处置
第二十八条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对民间融资进行监测、统计、分析、管理和监督检查。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等有关部门以及驻温州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派出机构,应当建立民间融资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九条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指导民间资金管理企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建立健全业务流程与台账、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与保密、信用档案和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民间融资行业协会应当接受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十一条  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和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业务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报告企业合并分立、控股权变更等重大事项。
第三十二条  民间融资当事人应当保证其备案、登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对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三条  民间融资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第三十四条  民间融资当事人和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寄售行等机构,不得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不得违法发放贷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寄售行等机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信息抄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涉嫌违法行为的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民间融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企业会员网站链接---
---商会网站链接---
---其他链接---

中国·宝兔(集团)公司

汇立酒业

广东柏奴斯服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邦一集团

广东中旭服饰有限公司

波特邦威

中天集团

广东半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诺扩展有限公司

纳伟仕智能媒体技术集团

万豪特陶瓷有限公司

广本地产(集团)

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佛山市普瑞迪厨具有限公司

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立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品致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天津浙江商会

浙商之家

浙江商会

四川省浙江商会

贵州省浙江总商会

吉林省浙江商会

陕西省工商联合会

内蒙古浙江商会

山西省浙江商会

甘肃省浙江企业联合会

广西浙江商会

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

江西省浙江总商会

江苏省浙江商会

新疆浙江商会

山东省浙江商会

安徽省浙江商会

湖南省浙江商会

辽宁省浙江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