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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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mobd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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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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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强法律服务。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纠纷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制定工作指引,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免费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市司法局、贸促会牵头)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设立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加快防疫重点企业信用修复进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四、加大项目建设和补短板投资力度
(十五)推动重点项目全面复工开工。抓紧开展重点项目“攻城拔寨”行动,完善市领导对口联系重大项目机制。建立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工作专班,协助项目单位解决防控措施落实、用工不足、材料紧缺和价格上行等问题。对“攻城拔寨”重点项目1月31日至2月9日延期复工增加的资金成本,按照项目(财政投资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额和基准贷款利率,给予业主单位10天贷款贴息。对财政投资项目因疫情客观影响造成投资增加或合同变更的,可纳入项目总投资,涉及审批的要简化程序。(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牵头)狠抓在建项目复工,确保3月底前全部复工。全力推动新项目开工,力争一季度新开工项目超过100个、5月底超过200个,7月底前全部开工;积极争取一批前期项目提前开工建设;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的“十四五”规划项目提前开工;抓紧谋划储备一批新的重大项目。(各区政府牵头)
(十六)全力保障项目实施条件。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完善供地方式,优先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实现精准供地。新出让土地可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快实施促进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应急举措,实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进度走。(市财政局牵头)加强产融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项目建设,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疫情防控债”发行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加强施工组织保障,为重点项目余泥外运开辟绿色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区级征地拆迁主体责任,确保按计划交付项目施工用地。(各区政府牵头)对新增的年度投资亿元以上建设项目,可以申请纳入“攻城拔寨”项目管理,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