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化“电子商务进万村”工作,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到农村拓展业务,支持旅游观光、农业体验、生态休闲等领域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采取“市农办牵头、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市县两级实施”的培训合作模式,解决农村电商人才瓶颈问题。建立杭州市农村电商数据库,拓展市、县两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农特产品网上促销体系,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和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农村电商网点“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推进“特色馆”和“产业带”以及市(县)电商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2000 个农村电商服务点,农产品网络年销售额达到100亿元,杭州特色馆年销售额实现1.6亿元。[市农办牵头,会同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3.拓展电子商务服务领域。推动传统商业发展,提升网络零售“杭州品牌”的影响力。推动传统专业市场线上线下融合,积极探索O2O市场,在互联网基础上提升完善专业市场,促使其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到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达到6000亿元、居民网上消费额达到2500亿元。(市商务委负责)
4.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制。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创新打造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平台,通过“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措施,建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填补政府对电商领域质量问题的监管空白。(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互联网+”金融。
1.大力支持网络银行建设。支持杭州龙头企业参与网络民营银行建设。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征信行业创新发展。建成互联网产权交易平台,力争到2020年打造成为辐射全国的新型产权交易中心。(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
2.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发展,推动互联网金融后台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循序改造传统金融业务流程,加快推动传统金融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基于金融大数据的信息消费和信用惠民服务业发展。(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
3.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探索建立行业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督,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强化对企业金融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