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制定依据
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发布。“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近看来,杭州市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涌现了阿里巴巴、网易、华三通信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在成功获得“中国软件名城”荣誉后,又先后获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杭州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杭州正处于发展信息经济、实现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积极发挥我市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编制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杭州市建设六大中心和推进智慧应用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文件。
二、《实施意见》制定过程
《实施意见》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集中相关部门、行业专家、重点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多方智慧形成的。
在《实施意见》研究起草阶段,编制组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和专题研讨,全面分析“互联网+”对杭州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就工作目标、实施重点、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在《实施意见》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多方听取了相关企业界、政府部门、专家代表意见,并专程赴上海、南京、苏州等兄弟城市了解国家《指导意见》的推进落实经验。
《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通过各种形式多次征求市领导、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和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杭州市经信委门户网站、“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的编制,综合反映了全市各相关方面的意见,凝聚了发展共识,有利于发挥引导作用,共同推动